第853章 赔偿款的交割(2/3)
国防军短短十天内,便派遣军队迅速接管了他们割让的领土或殖民地后。对于战争赔偿款的筹措,根本不敢有丝毫耽搁。
国防军的行动速度,实在太快了。
快得让人心惊胆战。
从朝鲜半岛南下的运输船队,仿佛早有预案一般,在合约签署后的第一时间便扬帆起航。
第7师的两万部队在河内登陆,迅速控制北印度支那的各处要地。
第10师的两万部队在琉球群岛靠岸,将那些刚刚割让的岛屿纳入掌控。
第11师的两万部队在加里曼丹岛北部展开,接管了沙巴、文莱、沙捞越。
第12师的先头部队也已经在新几内亚岛东北部,建立了阵地。
与此同时,日本帝国义军的一个联队登上了南库页岛和千岛群岛。
沙俄帝国义军的第三师,则在贝加尔湖以东的广袤土地上快速推进。
这一切,都发生在合约签署后的十天之内。
十天,足以让国防军调遣大军南下东南亚各地驻防。
十天,同样足以让他们对协约国发起新一轮的攻势!
没有人敢给国防军任何开战的借口。
没有人敢在赔偿款的问题上拖延哪怕一天。
于是,在5月31日这个最后期限到来之前,所有协约国集团的成员国,都将各自需要赔付的第一期战争赔偿款,如数交到了国防军手中。
那些满载金银的船只,在武装护卫的押送下,沿着陆路和海路,源源不断地汇聚到广州、恰克图、釜山这三个接收点。
一笔笔赔款,精确无误地到账。
一个个数字,被国防军的官员仔细核对、登记、入库。
其中,英、法、俄、意、比、塞、黑这七个欧洲国家的支付方式,格外引人注目。
不知道是默契还是凑巧,这七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同一种支付比例。
白银和黄金大约二比一。
按照合约规定,七国第一期战争赔偿款共计需要支付4260万两白银(库平银)。
按当时的标准换算,这相当于约1589吨白银。
而他们实际支付的,是989吨白银和15吨黄金。
为什么这样组合?
原因很简单。
当时国际市场上,白银和黄金的比价大约是一比四十。
也就是说,一吨黄金的价值,相当于四十吨白银。
15吨黄金,按照这个比价,相当于600吨白银。
989吨白银加上600吨白银等值的黄金,正好是1589吨白银的总量,一分不多,一分不少。
这种支付方式,可能与欧洲国家普遍实施金本位制度有关。
在金本位体系下,各国的货币发行与黄金储备挂钩,黄金是真正的硬通货,是国家的信用基石。
即便由于战争的影响,导致当时市场上白银价格大涨。
这些国家还是本能地选择了用更多的白银来支付赔款,尽可能保住宝贵的黄金储备。
至于那15吨黄金的支付,他们的算盘打得很精。
等将来白银价格继续上涨,他们完全可以用涨价后的白银,把这15吨黄金再换回来。
这是典型的金融思维,是欧洲人数百年玩转货币市场的惯用手法。
而日本帝国的支付方式,则完全不同。
他们选择了白银和黄金大约一比一的比例。
按照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