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7章 寻找“路人甲”(3/4)
周文渊等铃声响了三下,才接起来:“喂,你好。”“周律师您好,我是东贝法务部的王倩。”还是那个女人的声音,语速比昨天给杨晓明打电话时更快一些,“关于我司发给您的短信……”
“我看到了。”周文渊打断她,语气平淡,“也回复了。林风先生没有义务就个人消费感受与贵司沟通。如果贵司认为他的言论侵权,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”
电话那头停顿了一瞬,显然没料到周文渊这么直接。
“周律师,您可能没理解这件事的严重性。”王倩调整了语气,试图保持专业,“那段视频在网上已经有一定传播量,对我司商誉造成了实质性损害。林风先生的言论,已经超出了普通顾客评价的范畴,带有明显的误导性和攻击性……”
“王专员,”周文渊再次打断她,“第一,视频是第三方博主拍摄并发布的,林风先生并未主动传播。第二,他的言论是对菜品口感的个人描述,属于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五条规定的‘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、批评’的权利范畴。第三,如果贵司认为‘品质差一点也很正常’这句话构成误导或攻击,需要由贵司承担举证责任,证明菜品品质不存在‘差一点’的情况,且林风先生存在主观恶意。”
他一口气说完,语速平缓,但每个字都清晰有力。
电话那头沉默了更长时间。
“周律师,”王倩的声音低了下来,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意,“我们是在以和解的态度与您沟通。如果走法律程序,对双方都没有好处。尤其是林风先生——他毕竟年轻,如果因为这种事留下诉讼记录,可能会影响他的职业发展。您是律师,应该比我更清楚。”
周文渊的嘴角微微扬起,那是一个没有温度的笑容。
“王专员,您是在威胁我的当事人吗?”
“不,我只是在陈述可能发生的后果。”
“好。”周文渊说,“那我也陈述一下可能发生的后果。如果贵司继续骚扰我的当事人,或就此事提起无谓的诉讼,我方将保留反诉贵司侵犯名誉权、恶意诉讼的权利。另外,贵司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,通过车牌信息关联并联系我本人,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。如果贵司希望就此事继续沟通,请通过正式法律函件,寄送至本律所。我的当事人和我会酌情考虑是否回复。”
他停顿了一下,补充道:“最后,替我转告贵司负责人:餐饮企业的口碑,靠的是菜品和服务,不是恐吓顾客和律师。再见。”
说完,不等对方回应,他直接挂断了电话。
办公室里重新安静下来。窗外的阳光透过百叶窗,在实木地板上投下明暗相间的条纹。
周文渊把手机放到桌上,拿起保温杯喝了口水。
然后他重新打开电脑,点开那份股权转让协议,开始修改条款。
仿佛刚才那通电话,只是一段无关紧要的插曲。
东贝总部,法务部办公室。
王倩放下电话,脸色不太好看。
对面的同事抬起头:“怎么?谈崩了?”
“嗯。”王倩揉了揉太阳穴,“对方律师很硬气,直接说让我们走法律程序,还反过来威胁要告我们侵犯个人信息。”
“这么刚?”同事有点惊讶,“对方什么来头?”
“一个律所的普通律师,叫周文渊。我查了一下,在本地有点名气,但不算大咖。”王倩说,“主要是他那个当事人——叫林风的,态度很强硬,根本不想谈。”
“那怎么办?真起诉?”
“起诉个屁。”王倩爆了句粗口,“就为了一句‘
